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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筆記】藝術文化場館與平台的意義

已更新:2021年6月14日

在劇場工作這些年來一直是待在創造內容,到處流浪的劇團裡工作,近兩年轉換身份到松菸LAB創意實驗室(簡稱館方)工作,經常思考館方應該扮演甚麼樣的角色,除了經費、場地,還可以為劇團做甚麼,而站在館方的立場,又應該從中獲得些甚麼?


直到最近,有了些體悟:


1. 屬於劇團/演出節目的通路

就如同連鎖超市、便利商店、選物店等通路,選擇高品質、精彩的節目(產品),培養固定的目標族群,讓消費者想看表演時,會想到這個通路,同時也作為一個讓劇團/節目被看見的平台,因此,此通路的宣傳行銷更顯重要,就像全聯一天到晚打廣告辦活動、提供促銷折扣等等,吸引買氣,經常刷存在感。


2. 透過單位/平台之間串聯與合作

相比於單位或平台,劇團資源不多,算是散彈方式出擊,如果能透過單位/平台之間的資源串聯,則能將聲勢做大,也因串聯,讓劇團和館方彼此認識,擴大彼此的人脈/單位資源。同時,舉辦這樣的活動或策展,都也為館方達到了行銷宣傳的效果,彼此互惠而非競爭。


所以製作人除了本身的選物眼光外,行銷X人脈X資源,也必須被強化。

講完覺得自己在講廢話XD,但也釐清了自己在這個位子的價值與角色,而非單一的執行製作或協助團隊跟館方溝通,排除製作上的困難或協助劇團運作,更應該想辦法讓團隊被看見,跟單位做認識與串聯,啊~總而言之,要去做社交...。(面對吧你!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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